联系我们
  • 会长 13905132870
  • 秘书长13961388866
  • lygzbxh@163.com
  • 珠宝协会秘书处
  •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3号405、406室

协会信息 网站首页- 协会信息-正文

广东: 饰品将告别以克论价
广东: 饰品将告别以克论价
2010-08-03
www.jewellery.org.cn


9月1日起广东全面采用“金饰材料价+加工费”方式标价

  本报广州电从9月1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金饰品 售行业“价费分离”改革。

  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买 饰时,可以通过“金饰材料价+加工费”的新标价方式,判断是否值得购买。以往的每克“一口价”计价方法将退出市场。

  在广深试水后推向全省

  一直以来,广东乃至省外各地的 饰品的计价方式采取的是“价费统一”,即以重量为单位,不考虑 饰品的工艺价值,无论金饰品的工艺水平、技术含量如何,只要重量相同,售价就一样。从多年来的市场发展情况可以看到,以克计价的方式局限性很大,无法体现出 优价,限制了中、 金饰品的设计和生产及新款式的开发。

  据了解,在广东,金饰品 售价价费分离改革 早由广州地区的105家金饰品 售企业于2004年12月1日试行推开。时至今年6月1日,深圳、珠海等珠三角地区的8个市、区的110家金饰品 售企业也相继开始实施。

  何谓“价费分离”?有专业人士解释,即金饰品 售价是由饰金价和加工费两部分构成,在销售时分开标注。饰金价是指含税、费的 原料价,加工费是指根据金饰品的款式、工艺繁简程度、 效应等由企业自行按照元/克或者元/件自行合理定价。

   售差率在18%至29%之间

  按照《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 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的规定,金饰品是指国家规定的千足金、足金饰品;价格为含税价格;饰金价为含税、费 原料价, 原料价以前一日上海 交易所的一号金加权平均价作为千足金原料价。根据我省的情况, 售差率在18%至29%之间。广东省 协会每天在协会网站(www.gagd.com.cn)向社会公布 原料价。

  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价费分离”的 售店,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当日金价(如千足金208元/克),同时,在售货发票上分别列明金饰品名称、 含量、重量、饰金价、加工费、总金额等。

大洋网


Copyright © 2011-2012 连云港市金银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会长 13905132870
协会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3号405、406室 ICP备11002461号-1 技术支持:百姓网络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