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 《消法》),已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
随着新《消法》的实施,如何运用新《消法》探索 珠宝饰品消费维权之路,具有实际意义,也是很有必要的。消保委 珠宝专业办通过化解疑难 珠宝饰品消费纠纷的工作实践,总结了新《消法》的七大亮点及其解读以飨消费者。
亮点一: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新《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原有《消法》没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新《消法》将保护个人信息权明确列为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 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第二十九条)而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也作出了“ 处罚50万元”的规定(第五十六条),这将使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得到有力保护。
亮点二:消费者网购七天内享有“反悔权”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消法》对一般网购、邮购商品作出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非常接地气,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在新型消费方式消费渠道的合法权益。
亮点三:维权纠纷举证
新《消法》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新《消法》改变了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在部分商品和服务维权中 次引入举证倒置的理念。这一规定,让消费者面对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能够降低成本、轻松维权。
亮点四: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原有《消法》对于欺诈这种违约行为处以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而新《消法》不但对违约作出了惩罚性赔偿三倍的规定,而且对侵权也作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这是一个进步,它将进一步痛击不法经营者,使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加大,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滋生。
亮点五:“三包”门槛降低范围扩大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 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 换、修理等义务。新《消法》对商品的“三包”做出了进一步的改进,拓展了“三包”范围,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此前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分三批制定了对24种商品的“三包”规定,现行规定将“三包”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的商品范围。这必将全面提升我国商品及售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亮点六:精神损害赔偿正式入法
新《消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有《消法》只规定了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这次正式引入精神损害赔偿,是新《消法》“以人为本”原则的 典型体现。
亮点七:消保委可提起公益诉讼
新《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往面对商家的侵权行为,消费者据理力争也显势单力薄,诉讼过程曲折艰难,现在消费公益诉讼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绿色通道,加大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
新《消法》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我国消费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消费维权问题作出了及时的立法调整,为消费维权奠定了法律基础,让我们有法可依,“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年主题,就是消费维权的新亮点。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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